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监评办【2022】3 号
关于进行本学期任课教师相关教学材料检查的通知
( 2021-2022 学年第二学期)
各教学单位:
教学大纲是一门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教案、教学日历是 教学设计的重要的材料。本学期的教学已经进行了两周,希望各教学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做到所有任课教师以上三项教学材料必须齐备,并进一步规范以上教学材料的编写。具体编写要求,请参见教务处发“教务【2021】34 号”文件:《关于修订和规范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的通知及说明》(注: 原下发的“附件1”中的“教学日历”模板,要按16教学周分行,将每周次的内容用分割线隔开。如果采用新的教案模板,其中的“学习方法、总结”改为“教学方法、课次总结”)。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将联合于下周四(3月17 日),在各教学单位检查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抽查,具体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执行,届时将下发抽查课程名单, 被抽检到的课程提供电子版材料即可。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2 年 3 月 12 日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监评办 2022 年 3 月 12 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