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评办【2022】11号 关于再次抽检毕业论文部分材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年04月19日 11:48 点击数: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监评办【2022】11号

关于再次抽检毕业论文部分材料的通知

各有2022届预毕业生的教学单位

为了使2022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准备对学生毕业论文的部分材料再进行一次抽检。抽检的范围基本上要覆盖至所有指导教师指导的至少一名学生。这次抽检的重点是学生毕业论文的最终稿与教师评阅指导情况,以便发现学生论文撰写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在论文答辩前能有较为充裕的时间进行全面修改。请各位指导教师督促学生抓紧时间,完成论文最终稿。同时本次抽检还包括部分学生须提供上次抽查的三项材料,目的是检查上次抽检提出问题后的普遍整改情况。监评办将在53上午发布抽检学生名单。下午17:00前,各单位提交抽检到的学生的论文最终稿、《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上届附在《毕业论文任务书》后面,本届与任务书分开的四稿评阅指导意见)以及部分学生(在抽检名单后标出)的《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题表》、《毕业论文任务书》、《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2年4月19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监评办                                    2022 年04 月 19 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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