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评办【2021】17号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试卷评阅抽查情况简报

作者: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4:00 点击数: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监评办【2021】17号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试卷评阅抽查情况简报

一、总体趋势向好

本次抽查从总体上看来,绝大多数教师都能按事先设定的试题参考答案评阅,能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考试课试卷评阅规范(修订版)》(以下简称《规范》和《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考试课试卷评阅模板》(以下简称《模板》)的要求操作。成绩评阅、登录准确无误,批阅规范,卷面整洁。试卷前附属材料如成绩单、平时成绩记录、试卷答案、命题双向细目表、考场情况报告表,一应俱全,完全合乎要求齐全。平时成绩记录规范,各项得分清楚,成绩有区分。试卷分析表填写认真,有分析,有改进措施和建议。望今后持续保持这种严谨、认真的评阅态度,并进一步使评阅工作规范化。

二、存在问题

当然,也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教学单位发现问题多一些,有的少一些,有的基本上没有查出明显的问题。我们监评办五位成员分工合作,每人将自己负责的教学单位试卷评阅中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地指出问题所在的具体位置和修改建议。在此,有必要将一些具有共性的、主要的问题再强调一下。

(一)部分教师对《规范》、《模板》尚不熟悉

从抽查来看,凡在我校有过两个学期以上的评阅经历的教师,基本上都已熟悉并掌握了《规范》《模板》的要求,因此,按要求评阅已经形成习惯。但是,对于新入职的教师来说,尚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尽管各教学单位的负责人都进行了认真培训、反复强调,但还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范》要求在试卷的大题题号下面记本大题所得分数,小题的题号下面不记分数。目的是卷面显得整洁,且不至于大、小题所记的得分数出现混淆不清的现象。但有的教师仍在小题题号下记了得分。

2.按《规范》要求,凡书写数字有误,一律在数字上划两斜道,然后盖章或签字,在旁边另外书写正确数字。但有的教师仍然在评阅成绩书写有误的数字上描画,没有另外书写正确数字,有的还没有签字或盖章,此类现象颇为普遍。

3.有的试卷上无论每小题1分还是2分,都在学生答错处画一斜道,没有标明减分分数。按《规范》要求,凡每小题1分的,如果学生答错了,就在答错处“—1”,凡每小题2分的,如果学生答错了,就在答错处标明“—2”。

4.有的在《规范》规定书写的数字和符号之外,书写了多余的符号或修改标志。

5.试卷答案中缺少得分点。按《规范》要求,超过5分及以上的答案需要在每个得分点后明确得分数。例如(1分)或(2分)

6.有的“成绩分析表”中的“试卷分析和教学改进意见”的内容过于简略,有的则是空白未填(空白未填的大概是从登录成绩系统中导出来的模板,“成绩分析表”用的不是这个模板)。

(二)其他问题

1.平时考核各项得分成绩,教师可以根据自己课程特点,灵活掌握,以能调动学生积极性为原则。但是有的总分30分中作业成绩仅占5分,是否少了一些?此外,最后提交的学生平时成绩单,是经统计整理后各项成绩最终得分及总得分,要用深色墨水笔工整书写或打印,附在试卷前面一起装订。但要将平时成绩的原始记录妥善保存,以备日后检查之用(原始记录能够体现出教师平时成绩分配思路与赋分依据)。

2.试卷一般要求同一课程的几个任课教师进行流水作业式评阅。建议今后凡有条件的试卷都要尽可能采取这一方式进行评阅。

3.极个别的试卷评阅局部有合分错误现象,或者是大题题头分漏记,虽然并没有造成总成绩的错误,但是,也应引起高度重视。

4.有的考试只让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件作品,而且在学生完成的作品上没有评分或没有按试题要求的得分处标明得分(特别是电子版的作品)。此类考试是否应改为考查课?如果必须以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也要按试题要求在学生完成的作品相应的得分处标明具体得分分数,并且在作品上标明总成绩。

以上就是本次抽查试卷发现的主要的、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因为是抽查,所以,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反馈回去的具体问题所在,有针对性地进行复查,能够改正的尽量改正,本次已无法修改的,以后一定要引以为戒。建议在本学期试卷评阅之前,再对本系教师强调认真了解、熟悉《规范》和《模板》。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 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监评办                                    2021 年 11月 1 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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